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2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di)二條 山(shan)東職業(ye)學院招生工(gong)作遵循“公(gong)平競爭、公(gong)正選拔、公(gong)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ping)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職(zhi)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he)其家(jia)長以及(ji)社會各界(jie)的監督。
第(di)二章 學(xue)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8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第六條 辦學(xue)性質(zhi)及類(lei)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xue)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zhang)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dong)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領(ling)導(dao)為組(zu)長的招(zhao)生工作領(ling)導(dao)小組(zu)。領(ling)導(dao)小組(zu)負責制定(ding)招(zhao)生政策和招(zhao)生計劃,討論決定(ding)招(zhao)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di)九條 山東(dong)職業學(xue)院招生(sheng)就業與校企合作處是(shi)組織和實施(shi)招生(sheng)及其相關(guan)工作的常設機(ji)構,具體負責(ze)學(xue)校普通專科招生(sheng)的日(ri)常工作。
第十(shi)條 山東(dong)職(zhi)業(ye)學院紀委(wei)辦公室對招生(sheng)工(gong)作實施全程(cheng)監督。
第四(si)章 招生專業與(yu)計劃
第十一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我校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wanbaokm.com/zs/)
第五章 錄取(qu)規則(ze)
第十(shi)二(er)條 在高考(kao)成績達(da)到同(tong)批(pi)次錄取(qu)最(zui)低(di)控制分數(shu)線的考(kao)生中,學校按照各(ge)省教育招(zhao)生考(kao)試院規定(ding)的投檔比(bi)例調閱考(kao)生檔案(an),具體比(bi)例由各(ge)省(市)招(zhao)生主管部門確定(ding)。
第十三(san)條 按教育部要求,按照(zhao)“學(xue)校負責(ze)、招(zhao)辦監(jian)督”的(de)原則,按考(kao)生(sheng)考(kao)試成績公平、公正、擇優錄取(qu)。
第十四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xing)《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zuo)指(zhi)導(dao)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五條(tiao) 統招常規批(專(zhuan)科批)錄(lu)取(qu)(qu)原則(ze):對于投(tou)檔進入我校(xiao)的考(kao)生遵循(xun)專(zhuan)業志(zhi)愿優(you)先原則(ze)進行錄(lu)取(qu)(qu),考(kao)生所(suo)在省(sheng)政策要求必須按照該省(sheng)錄(lu)取(qu)(qu)原則(ze)錄(lu)取(qu)(qu)的除外。對于春季(ji)高考(kao)考(kao)生,我校(xiao)按考(kao)生成(cheng)績,分專(zhuan)業類別由高分到低(di)分依次(ci)錄(lu)取(qu)(qu)。技(ji)能拔(ba)尖人才(cai)招生錄(lu)取(qu)(qu),依據(ju)山東(dong)省(sheng)教育主(zhu)管部(bu)門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七條 所有專(zhuan)業(ye)不限(xian)外(wai)(wai)語(yu)(yu)(yu)應試語(yu)(yu)(yu)種,新生入學(xue)(xue)后,除(chu)鐵道供電技術、鐵道信號自動控制、鐵道工(gong)程(cheng)技術三個(ge)中外(wai)(wai)合作專(zhuan)業(ye)的外(wai)(wai)語(yu)(yu)(yu)教學(xue)(xue)為(wei)(wei)俄語(yu)(yu)(yu),其(qi)它(ta)專(zhuan)業(ye)外(wai)(wai)語(yu)(yu)(yu)教學(xue)(xue)均為(wei)(wei)英語(yu)(yu)(yu)。
第十八條 軌道交通行業和航空運輸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色覺異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企業不予錄用。對于報考鐵道運輸類專業的考生,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類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無疤痕、紋身、慢性病史,矯正視力0.8以上,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對于報考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172-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無疤痕、紋身、慢性病史,矯正視力0.8以上,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錄(lu)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sheng)規定的形式公(gong)布。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di)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di)二十二條 新生(sheng)入校后,學(xue)(xue)校按照有關規(gui)(gui)定進(jin)行(xing)入學(xue)(xue)體(ti)檢和資格(ge)復查(cha)。體(ti)檢或復查(cha)不符合錄取條件的(de)學(xue)(xue)生(sheng),取消(xiao)入學(xue)(xue)資格(ge)。對在(zai)報(bao)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nong)虛作(zuo)假或其(qi)他(ta)違(wei)紀違(wei)規(gui)(gui)行(xing)為(wei)的(de)考生(sheng),取消(xiao)入學(xue)(xue)資格(ge)。
第二十(shi)三(san)條(tiao) 具有(you)學(xue)(xue)籍的(de)普(pu)通(tong)專(zhuan)科學(xue)(xue)生完成(cheng)專(zhuan)業人才培養方(fang)案的(de)全(quan)部內容,達到畢業條(tiao)件,頒發普(pu)通(tong)高等教(jiao)育專(zhuan)科學(xue)(xue)歷證(zheng)書,頒發學(xue)(xue)歷證(zheng)書的(de)學(xue)(xue)校名(ming)稱(cheng)為(wei)山(shan)東職業學(xue)(xue)院。
第八章 其(qi)他
第二十四(si)條 學(xue)(xue)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zhao)生相關事宜。對以山(shan)東職業學(xue)(xue)院名義進行非法(fa)招(zhao)生宣傳等活(huo)動(dong)的(de)機構或個人,學(xue)(xue)校保留依法(fa)追究其責任的(de)權利。
第(di)二十(shi)五條(tiao) 學校(xiao)以(yi)往有(you)關(guan)(guan)招生工作的要(yao)求、規(gui)定如與本(ben)章程相(xiang)沖(chong)突,以(yi)本(ben)章程為準;本(ben)章程若(ruo)有(you)與國家有(you)關(guan)(guan)政(zheng)策不(bu)一致之處,以(yi)國家和上級(ji)有(you)關(guan)(guan)政(zheng)策為準。未(wei)盡事宜,按上級(ji)有(you)關(guan)(guan)規(gui)定執行(xing)。
第(di)二十六條(tiao) 本(ben)章程(cheng)由山東職業學院負(fu)責解釋(shi)。
第二十七(qi)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
郵編:250104
學校網址://wanbaokm.com/
官方QQ:800016365
聯系電話: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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