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yi)章 總(zong)則
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0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yi)條 本章程適用于(yu)山東(dong)職業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zhao)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職業(ye)學院招生工(gong)作(zuo)貫徹“公(gong)平競爭、公(gong)正(zheng)選(xuan)拔、公(gong)開程序、全面考核(he)、綜合(he)評(ping)價、擇優錄取”的(de)原則(ze)。
第(di)三條 山東職業(ye)學院招生(sheng)工作接受紀檢監察(cha)部門(men)、新(xin)聞媒(mei)體、考生(sheng)和(he)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de)監督(du)。
第二章 學(xue)院概(gai)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2328。
第五條(tiao) 學院(yuan)辦(ban)學類型:公(gong)辦(ban)全(quan)日制(zhi)普(pu)通高校。
第(di)六條(tiao) 學院辦(ban)學層(ceng)次:高職。
第七條(tiao) 學(xue)習(xi)形式(shi):全日制(zhi)。
第八條 學院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第九條 學院概況:山東職業學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濟南鐵路機械學校,歷經濟南鐵道學院、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等辦學發展時期。2010年11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更名為山東職業學院。學院現由山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是省內獨具鐵路行業背景的高等院校,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國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入選首批“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高水平專業建設計劃名單”。
建校近70年來,學院堅持特色化辦學、內涵式發展,秉承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定位,培養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為軌道交通產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學院發揚“火車頭”精神,擔當職教改革“高鐵”,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招生就業、校企合作、社會服務等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職院校前列。學院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山東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直精神文明單位”“山東省省級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近3年,學生共獲得國際級技能大賽獎項16項、國家級29項(其中一等獎6項)、省級411項、國家專利280余項。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報、光明日報、人民網等主流媒體多次對學院的辦學成果給予宣傳報道。
學院重視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擁有良好的實習實訓條件,建有校內實驗實訓室171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242個,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省財政支持的“數控技術實訓基地”等重點項目。學院開展多工種多層次的技能鑒定培訓,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的同時,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為順利就業、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
學院確立了“好就業、就好業、業就好”的“三好就業”目標,牽頭組建了山東省軌道交通職業教育集團,與百余家大型國有企業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開展校企合作與就業推薦工作。學院圍繞“五鐵一專”(“五鐵”指的是中國鐵路各鐵路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鐵和中國鐵建集團各工程局、中車集團各公司、地方鐵路局、城市地鐵公司,“一專”指的是港務局、礦務局、鋼鐵集團等大型企業的鐵道專用線)培養軌道交通行業專門人才。近3年,中國鐵路各鐵路局集團有限公司在學院累計招聘畢業生達4439人,各城市地鐵公司累計招聘3092人。
第三章 組織機(ji)構
第十條 山東職業(ye)學院(yuan)成(cheng)立以學院(yuan)領(ling)導(dao)為(wei)組長的招(zhao)生(sheng)工作領(ling)導(dao)小組。領(ling)導(dao)小組負(fu)責制定招(zhao)生(sheng)政策和招(zhao)生(sheng)計劃,討論決(jue)定招(zhao)生(sheng)工作重大事宜(yi)。
第十一條 山東職業學院(yuan)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chang)設機構,具體負(fu)責學院(yuan)普通專科招生的日(ri)常(chang)工作。
第十二條 山東職(zhi)業學院紀(ji)委對招(zhao)生工作實施全(quan)程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di)十三(san)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sheng)(sheng)計劃通過各省(sheng)級招生(sheng)(sheng)主(zhu)管部門、學院招生(sheng)(sheng)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sheng)(sheng)公布。
第十四條(tiao) 在高(gao)考成績達到(dao)同批次錄取(qu)最低控(kong)制(zhi)分數線的考生(sheng)中(zhong),學(xue)院(yuan)按照各省(sheng)教育招(zhao)生(sheng)考試院(yuan)規定(ding)的投(tou)檔(dang)比例(li)調閱考生(sheng)檔(dang)案,具體比例(li)由各省(sheng)(市)招(zhao)生(sheng)主管部門確定(ding)。
第十五條 按教育(yu)部要求,實(shi)行學校(xiao)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sheng)考試成績公平、公正(zheng)、擇優錄取。
第(di)十六條 對考生體(ti)(ti)(ti)檢身體(ti)(ti)(ti)健(jian)康要求。執(zhi)行《普通(tong)高等學(xue)校招生體(ti)(ti)(ti)檢工作指導意見(jian)》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tiao) 統招常規批(專科批)錄取(qu)(qu)原則(ze):對(dui)于投檔進(jin)入我院的(de)考(kao)(kao)生(sheng)(sheng)遵(zun)循專業志愿(yuan)優先原則(ze)進(jin)行錄取(qu)(qu),考(kao)(kao)生(sheng)(sheng)所(suo)在省政策要求(qiu)必須按(an)(an)照該省錄取(qu)(qu)原則(ze)錄取(qu)(qu)的(de)除(chu)外(wai)。對(dui)于春季(ji)高考(kao)(kao)考(kao)(kao)生(sheng)(sheng),我院按(an)(an)考(kao)(kao)生(sheng)(sheng)成績,分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qu)(qu)。技能(neng)拔(ba)尖人(ren)才招生(sheng)(sheng)錄取(qu)(qu),依據山東省教(jiao)育主管部門(men)政策執(zhi)行。
第十八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0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院校招生章程為準。
第(di)十九條 所有專業(ye)不(bu)限外語應試語種,新生(sheng)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二十條 軌道交通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色覺異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企業不予錄用。對于報考鐵路專業和城市軌道交通等專業的考生,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一(yi)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yao)求和(he)各省(sheng)規定的(de)形(xing)式公布。
第(di)五章 其它(ta)
第二(er)十二(er)條(tiao)(tiao) 新生(sheng)入(ru)校后,學校按照有(you)關(guan)規(gui)定進(jin)行入(ru)學體檢(jian)和(he)資(zi)格復查。體檢(jian)或復查不符(fu)合錄取(qu)條(tiao)(tiao)件的學生(sheng),取(qu)消入(ru)學資(zi)格。對在(zai)報(bao)名和(he)考試過程中有(you)弄虛作假或其(qi)他違(wei)紀(ji)違(wei)規(gui)行為(wei)的考生(sheng),取(qu)消入(ru)學資(zi)格。
第二十三條 專科學制3-5年,實施學分制管理。校企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為96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為18000元/年;其他專業(除校企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以外專業),學費收取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或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er)十五條 學(xue)(xue)(xue)院(yuan)學(xue)(xue)(xue)生(sheng)資助(zhu)工(gong)作堅持(chi)“幫(bang)困(kun)助(zhu)學(xue)(xue)(xue)”與“育人成材”相結(jie)合的原則,結(jie)合學(xue)(xue)(xue)校實際,認(ren)真實施“綠色(se)通道”,獎(jiang)、助(zhu)學(xue)(xue)(xue)金(jin)(jin),國家助(zhu)學(xue)(xue)(xue)貸款,勤工(gong)助(zhu)學(xue)(xue)(xue),學(xue)(xue)(xue)費(fei)減、免、緩資助(zhu)政策,形成了(le)以生(sheng)源地助(zhu)學(xue)(xue)(xue)貸款為(wei)主(zhu)要渠(qu)道,以獎(jiang)、助(zhu)學(xue)(xue)(xue)金(jin)(jin)為(wei)重(zhong)要輔助(zhu),以勤工(gong)助(zhu)學(xue)(xue)(xue)為(wei)主(zhu)要補(bu)充的家庭經濟困(kun)難(nan)學(xue)(xue)(xue)生(sheng)資助(zhu)體(ti)(ti)系。設(she)立了(le)國家獎(jiang)學(xue)(xue)(xue)金(jin)(jin),勵志(zhi)獎(jiang)學(xue)(xue)(xue)金(jin)(jin),國家助(zhu)學(xue)(xue)(xue)金(jin)(jin),山東省政府獎(jiang)學(xue)(xue)(xue)金(jin)(jin)和優(you)厚的校內獎(jiang)助(zhu)學(xue)(xue)(xue)金(jin)(jin)。建立了(le)融(rong)多種形式于一(yi)體(ti)(ti)的學(xue)(xue)(xue)生(sheng)獎(jiang)勵資助(zhu)體(ti)(ti)系,幫(bang)助(zhu)家庭經濟困(kun)難(nan)學(xue)(xue)(xue)生(sheng)順(shun)利完成學(xue)(xue)(xue)業。
第二(er)十(shi)六條 具有學籍的普通專(zhuan)科學生完成教(jiao)學計劃規(gui)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ge),頒發教(jiao)育部統一的普通高等教(jiao)育專(zhuan)科學歷證書,蓋“山(shan)東職(zhi)業學院”印章(zhang)。
第六章 附則
第(di)二(er)十七條 學(xue)(xue)(xue)校(xiao)不委(wei)托任何機構和個人(ren)辦理(li)招生(sheng)相關事宜(yi)。對以山東職業(ye)學(xue)(xue)(xue)院(yuan)名義進行非(fei)法招生(sheng)宣傳等活動的(de)機構或個人(ren),學(xue)(xue)(xue)校(xiao)保留依法追究其(qi)責(ze)任的(de)權利。
第(di)二十八條(tiao) 學校以(yi)往有(you)關(guan)(guan)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i)定如與本章(zhang)程相沖(chong)突,以(yi)本章(zhang)程為準;本章(zhang)程若(ruo)有(you)與國(guo)家(jia)有(you)關(guan)(guan)政策不一致之(zhi)處(chu),以(yi)國(guo)家(jia)和上級有(you)關(guan)(guan)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you)關(guan)(guan)規(gui)定執行。
第二(er)十九條 本章程(cheng)由(you)山東職(zhi)業學院負責解(jie)釋。
第三十條(tiao) 本章程自發布(bu)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shi):
學院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郵編:250104
通信地址: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網址://wanbaokm.com
聯系電話: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66773226、66772199(傳真)
官方QQ:800016365